计或维修工程设计或房屋装饰装修设计等)有效业绩,应当满足下列要求:累计有效合同业绩不低于10万元。2.1.4本项目要求参选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参选人不得连续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净利润为负。(如尚未完成或公布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报表的,按照上一年度计取。)2.1.
计或维修工程设计或房屋装饰装修设计等)有效业绩,应当满足下列要求:累计有效合同业绩不低于10万元。2.1.4本项目要求参选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参选人不得连续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净利润为负。(如尚未完成或公布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报表的,按照上一年度计取。)2.1.
56元。标的1、2房屋装饰装修、经营设施、设备清单序号 装饰装修、经营设施、设备 数量 单价(元) 合计(元)1 装饰、装修 ? 92400 924002 空调 5 3000 150003 沙发 7 300 21004 座椅 15 300 45005 机麻 6 1200 72006 电脑 1 200
56元。标的1、2房屋装饰装修、经营设施、设备清单序号装饰装修、经营设施、设备数量单价(元)合计(元)1装饰、装修92400924002空调53000150003沙发730021004座椅1530045005机麻6120072006电脑1200020007电视450020008热水器12002009
计或维修工程设计或房屋装饰装修设计等)项目的相关业绩,应满足下列要求:有效业绩合同累计金额50万元及以上。2.1.4本项目要求参选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参选人2019年、2020年财务状况良好,不得出现连续亏损或资不抵债等情况。2.1.5本项目要求参选人应具备有效期内的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
模(和/或标准) 房屋装饰装修面积约15500平方米、庭院工程建设面积约1700平方米(其中:门厅、门卫室、大门等建筑面积约125平方米)、屋顶钢结构工程建筑面积约800平方米;中央空调;弱电系统、会议系统。建设资金 企业自筹其他 1、本项目监理主要包括会议室、办公室、相关功能用房、厨房(含餐厅);
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房屋装饰装修面积约15500平方米、庭院工程建设面积约1700平方米(其中:门厅、门卫室、大门等建筑面积约125平方米)、屋顶钢结构工程建筑面积约800平方米。 2.3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1个标段;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包括的全部内容 2.4质量目标:达到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
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房屋装饰装修三级及以上资质;2.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省外建筑公司须提供《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活动。(三)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
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房屋装饰装修三级及以上资质;2.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省外建筑公司须提供《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活动。(三)、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
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房屋装饰装修三级及以上资质;2.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省外建筑公司须提供《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活动。(三)、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
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房屋装饰装修三级及以上资质;2.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省外建筑公司须提供《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活动。(三)其他要求: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近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获取磋商文件开始时
2.3 项目规模:房屋装饰装修面积约14700平方米、庭院建设面积约1700平方米2.4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18年06月2.5 项目总投资:1500.00万元2.6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2.7 代理招标估算金额:1500.00万元3.申请人资格要求3.1 资格等级:申请人的
质条件:6-1 《房屋装饰装修工程总承包(或专业承包)》或《房屋建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法人;6-2持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施工企业取费证》;6-3其他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
000平方米及以上房屋装饰装修工程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 本次招标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9年 07 月 17 日至2009年 07 月 2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时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