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9)根据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联合印发《印发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运行〔2017〕94
项目实施方案》及省发改委等21个部门印发的《四川省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要求,按照《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技术方案,为服务对象打造无障碍环境,提高生活质量。三、评估勘察设计基本要求对2024年度叙州区150户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内容进行入户评估勘察设计及验收,根据每户
收费标准参考【国家发改委价格(2015)299 号】等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代理机构收费金额按参照计价格 2002【1980 号】及发改价格 【2015】299 号标准下浮 20%收取(大写:人民币按参照计价格 2002【1980 号】及发改价格 【2015】299 号标准下浮 20%收取)谈判小
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8)根据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联合印发《印发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运行〔20
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9)根据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联合印发《印发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运行〔20
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8)根据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联合印发《印发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运行〔20
的确定:食材以当地发改委当月公布价格(宜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宜宾市主要商品价格监测月报表》网址http:/fg.yibin.gor.cn/浏览路径:宜宾市发展和改次革委员会一数据发布),若确定价格日当地发改委未发布价格信息。则以离确定价格日前最近发布的价格信息为准,发改委无项目指导价格的,以
的确定:食材以当地发改委当月公布价格(宜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宜宾市主要商品价格监测月报表》网址http:/g.yibin.go.cn/浏览路径:宜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一数据发布)。若确定价格日当地发改委来发布价格信息,则以离确定价格日前最近发布的价格信息为准,发改委无项日指导价格的。以当地大
的确定:食材以当地发改委当月公布价格(宜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宜宾市主要商品价格监测月报表》网址http:/fg.yibin.go.cn/浏览路径:宜宾市发展和政有革委员会一数据发布),若确定价格日当地发改委未发布价格信息,则以离确定价格日前最近发布的价格信息为准,发改委无项日指导价格的,以当
的确定:食材以当地发改委当月公布价格(宜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宜是有宾市主要商品价格监测月报表)网址http:/fg.ybin.gov.cn/浏览路径宜宾市发展和政革委员会一数据发布),若确定价格口当地发改委未发布价格信息,则以离确定价格口前最近发布的价格信息为准,发改委无项目指导价格的,以当
的确定:食材以当地发改委当月公布价格(宜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宜宾市主要商品价格监测月报表》网址http:/fg.yibin.ov.cn/浏宽路径宜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一数据爱布),若确定价格日当地发政委未发布价格信息,则以离确定价格日前最近发布的价格信息为准,发改委无项日指导价格的。以当地大
过行政主管部门(省发改委)审定及出具核准批复文件。(六)最高限价总价:45万元(含税)。(七)标段划分:一个标段。三、参选人资格要求(一)参选人须具备的基本条件,即:1.具备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
省政府相关部门(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能源局)颁发的售电许可证明材料。 2.1.5参选人须提供发电企业出具的2024年供电保证函。 2.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2.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2.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
省政府相关部门(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能源局)颁发的售电许可证明材料。 2.1.5参选人须提供发电企业出具的2024年供电保证函。 2.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2.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2.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
名称)已由 四川省发改委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川发改农经〔2023〕399、400、40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四川省水文水资源勘测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和配套省预算内投资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四川省水文水资源勘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