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下寺镇修城坝地税局办公楼1栋402号项目二部。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3月28日09:30(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剑阁县下寺镇修城坝地税局办公楼1栋402号开标室。 九、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3月28日09:30(北京时间) 十、谈判地点:剑阁县下寺镇修城坝地税局
剑阁县下寺镇修城坝地税局办公楼1栋402号项目二部。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3月28日09:30(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剑阁县下寺镇修城坝地税局办公楼1栋402号开标室。 九、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3月28日09:30(北京时间) 十、谈判地点:剑阁县下寺镇修城坝地税局
平面布置图在万源市地税局家属院2单元入口(拟加装电梯位置)和万源市政府网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3月19日至2024年3月25日。若有异议或意见,请于2024年3月25日17点前向万源市自然资源局建设工程规划股书面反映。 公示地址:万源市地税局家属院2单元 公示网址:万源市政府网 联 系 人: 林
剑阁县下寺镇修城坝地税局办公楼1栋402号4楼)5.提交方式:线下提交,现场开标七、谈判地点、时间1.谈判地点:四川虹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剑阁县下寺镇修城坝地税局办公楼1栋402号)2.谈判时间:2024年3月22日 15:30(北京时间)。八、联系方式采 购 人:剑阁县某部联 系 人:罗先生 联系
剑阁县下寺镇修城坝地税局办公楼1栋402号4楼)5.提交方式:线下提交,现场开标七、谈判地点、时间1.谈判地点:四川虹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剑阁县下寺镇修城坝地税局办公楼1栋402号)2.谈判时间:2024 年 1 月 31日 14:30 (北京时间)。八、联系方式采 购 人:剑阁县某部联系 人:罗先
剑阁县下寺镇修城坝地税局办公楼1栋402号 联 系方式:王女士0839-6665888、13508068941 六、附专家单一来源采购论证意见
剑阁县下寺镇修城坝地税局办公楼1栋402号(本项目开标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01月12日 10: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剑阁县下寺镇修城坝地税局办公楼1栋402号(本项目评标室) 预算金额 ¥336.2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女士
剑阁县下寺镇修城坝地税局办公楼1栋402号办公室进行登记报名,报名时间为2023年12月27日至2023年12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资格审核及现场随机抽取时间为:2024年1月2日下午15:00。 五、质保金:本项目收取质保金3%(
剑阁县下寺镇修城坝地税局办公楼1栋402号)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01月05日 10: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四川虹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本项目评标室(剑阁县下寺镇修城坝地税局办公楼1栋402号) 预算金额 ¥998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剑阁县下寺镇修城坝地税局办公楼1栋402号本项目开标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3年12月26日 10: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剑阁县下寺镇修城坝地税局办公楼1栋402号本项目评标室 预算金额 ¥366.76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女士 项目联系
剑阁县下寺镇修城坝地税局办公楼1栋402号办理。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 年 1 2 月 12 日 14:30(北京时间)。 谈 判 时 间:2023 年 12 月 12 日 14:30(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四川虹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剑阁县下寺镇修城坝地税局办公楼1栋40
剑阁县下寺镇修城坝地税局办公楼1栋402号(本项目 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14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四川省广元市剑阁县下寺镇修城坝地税局办公楼1栋402号(本项目 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
剑阁县下寺镇修城坝地税局办公楼1栋402号(本项目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08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四川省广元市剑阁县下寺镇修城坝地税局办公楼1栋402号(本项目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
剑阁县下寺镇修城坝地税局办公楼1栋402号(本项目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11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四川省广元市剑阁县下寺镇修城坝地税局办公楼1栋402号(本项目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
复印件(由社保局或地税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3年4月1日以后的社保证明,且参保人所属单位为参选人)。(2)参选人拟派项目团队成员不少于2人(不含项目负责人),用于客诉工单处理,须具备1年以上的同类项目经验(3)现场驻点要求:项目执行期间,项目团队成员均须在甲方规定的办公地点驻点办公,配合项目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