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申报代理服务项目更正公告致各位潜在供应商:因我单位在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e路阳光”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是《四川星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申报代理服务项目》磋商邀请,现将:“采购人:四川星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讯地址:四川省宜宾市筠连县筠连镇惠民
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或输配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比选申请人必须提供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在年检的需提供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司鲜章。 信誉要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20天 投标文件递
、二批次)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补遗文件02 各潜在投标人: 我公司现对宜宾医药健康职业学院产教融合实训基地一期(一、二批次)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作以下调整: 一、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中“(1)投标人牵头单位须为
、二批次)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补遗文件02 各潜在投标人: 我公司现对宜宾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产教融合实训基地一期(一、二批次)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作以下调整: 一、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中“(1)投标人牵头单位须为
、二批次)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补遗文件01 各潜在投标人: 我公司现对宜宾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产教融合实训基地一期(一、二批次)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作以下调整: 一、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中“(1)投标人牵头单位须
、二批次)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补遗文件01 各潜在投标人: 我公司现对宜宾医药健康职业学院产教融合实训基地一期(一、二批次)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作以下调整: 一、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中“(1)投标人牵头单位须
(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补遗(02) 致各潜在投标人: 1、原:第一章 招标公告3.2“(4)联合体单位数量不能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的行为对联合体各方具有约束力,联合体成员无权向招标人单独主张权利。”,现修改为:“(4)联合体单位数量不能超过4家。联合体牵头人的行为对联合体各方具有约束力
(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补遗(02) 致各潜在投标人: 1、原:第一章 招标公告3.2“(4)联合体单位数量不能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的行为对联合体各方具有约束力,联合体成员无权向招标人单独主张权利。”,现修改为:“(4)联合体单位数量不能超过4家。联合体牵头人的行为对联合体各方具有约束力
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 投标人财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 3. 履约信用要求:无不良履约记录。 4. 投标人业绩要求:近三年(2021-2023)类似的公路或市政工程业绩证明。,四川,宜宾市,兴文县,天津,宜宾
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的得3分。(本项满分3分)与招标系统文件(ZBJ)评审项目其他因素评分标准2.企业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得2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得3分。(本项满分3分)不一致。 现统一修改为:其他因
标段文脉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补遗01号 各潜在投标人: 一.现将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4(5)条 2.2.4(5)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信用得分 (满分10分) 结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18约定,并根据本标段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对应的以下评分规则进
目(一期)二线土建施工总承包塔吊租赁二、招标编号:GRACEEIP-WZ-202402-0021三、更正事项1、延长购买文件截止时间,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21日11点00.四、联系方式采购人:商务集采部地址:宜宾市高县月江镇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08312360343
管网(廊)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一标段、二标段招标文件补遗书(第01号) 各投标人: 现将《宜宾市高铁南片区综合开发运营项目—首批次道路及综合管网(廊)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一标段招标文件》、《宜宾市高铁南片区综合开发运营项目—首批次道路及综合管网(廊)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二标段招标文件》(以下简称“道路项目
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 具备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现修改为: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具备独立的企业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