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金口河区党政机关法律服务采购项目
四川佰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乐山市金口河区司法局(采购人)委托,拟对乐山市金口河区党政机关法律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SCBXCG2021-38号
2、采购项目名称:乐山市金口河区党政机关法律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人:乐山市金口河区司法局
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佰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资金情况:已落实资金,29.8万元。
包1:区委、区政府(含区委各部门),预算金额:8.8万/年。
包2:区级各部门(含二级机构)、乡镇党委政府,村(社区)预算金额:21万元/年。
三、采购项目简介:乐山市金口河区党政机关法律服务采购项目(详见谈判文件第五章)。
四、本项目邀请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谈判邀请在“采招网https://www.bidcenter.com.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适用于包1、包2)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7.1 具有司法行政机关核发且经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7.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详见谈判文件第三章)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谈判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谈判文件自2021年11月29日至2021年11月30日9:00-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项目谈判文件免费获取(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谈判资格不能转让)。
报名方式:现场或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指定邮箱:3252315102@qq.com
网上报名请将获取谈判文件须提供的资料、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地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等信息传至采购代理机构。
获取谈判文件时,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单位介绍信或委托书扫描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扫描件。
供应商获取谈判文件时必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若因供应商提供的错误信息,对自身参与本项目事宜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供应商欲修改报名信息,请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重新发送上述要求的资料,逾期不予受理)。
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日13:00时(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乐山市市中区柏杨中路158号5楼10号(乐山市中医院对面-都市阳光会所五楼)。响应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谈判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受。本次采购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谈判地点:乐山市市中区柏杨中路158号5楼10号(乐山市中医院对面-都市阳光会所五楼)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乐山市金口河区司法局
通讯地址:乐山市金口河区永和镇和平滨河路3段137号
联 系 人:顾老师
联系电话:0833-2711024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佰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乐山市市中区柏杨中路158号5楼10号
联 系 人:蒋女士
联系电话:199407908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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