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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根据《 * 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 * 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采( * ) * 号文件规定,于 * 日组织专家对“ (略) 市 (略) 区本级单位公务用车定点保险政府采购服务项目”进行了需求论证。现将结果向各潜在的政府采 (略) 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
* 、采购人名称: (略) 市 (略) 区机 (略)
* 、采购项目名称: (略) 市 (略) 区本级单位公务用车定点保险政府采购服务项目
* 、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与预算:财政资金
* 、采购需求论证事项:详见附件
* 、拟确定的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拟采用的采购方式、评审方法、评审标准,详见附件
* 、专家组论证意见:详见附件。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如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 * 日至 * 日),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将异议情况反馈至采购人。逾期提出的异议将不再受理。有关事项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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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名称: (略) 市 (略) 区机 (略)
采购人地址: (略) 市 (略) 区机 (略)
采购单位联系人:蒋先生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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