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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X省财政厅关于印发<X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营山略于2017年#月#日组织5名专家对“营山略新院区医用气体系统、手术室净化系统、洁净产房及新生儿ICU相关配套设施设备采购项目”进行了需求论证。
一、采购项目名称:营山略新院区医用气体系统、手术室净化系统、洁净产房及新生儿ICU相关配套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金额 :846万元
三、采购人:营山略
四、采购需求论证:详见附件
各潜在供应商、有关单位及其个人对公示内容及需求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2017年#月#日8:00起至2017年#月#日18:00时止),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将异议情况反馈至采购人或略采购监管股。
地址:X朗池镇大南街81号 地址:X绥安街道北坝街39号
联系人:高老师 联系人:钟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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