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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供应商、有关单位及其个人:
根据 (略) 省财政厅关于印发《 (略) 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通知,采购人( (略) 省 (略) )于 * 日组织专家对2017新 (略) 政府 (略) 了需求论证。
各潜在供应商、有关单位及其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将异议情况反馈至采购人。
论证内容见附件。
采购人: (略) 省 (略)
联 系 人:齐老师
联系电话: ***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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