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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 (略)
弹簧座冲孔模
比选邀请书
四川 (略)
二O二二年九月六日
第一部分 比选公告
一、比选项目:弹簧座冲孔模(参与厂家的技术方案 (略) 公章,报价单必须备注税率。)
二、比选项目概况:根据11058项目开发需求,投入弹簧座冲孔模 1副。
三、比选申请文件必须在比选截止时间前送达或邮寄比选人。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比选文件规定的比选申请文件恕不接受。比选申请文件内容包括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并且两部分资料分开单独密封。★
四、本次比选不允许转包、分包,必须以投选人名义签订合同。
五、 凡不响应“星号”项者均被作为废标处理。
六、中选结果另行通知,比选人对未中选者不作任何解释,不退还比选申请文件资料。
七、本次比选活动由比选人负责解释,并由比选人内部监督机构以书面形式统一答疑。
八、比选人:四川 (略)
备注:比选申请人在比选截止时间前有任何问题请与技术联系人和业务联系人联系,在投比选申请文件前完成技术交流避免比选申请文件出现纰漏。★
地 址: (略) 名山区滨河东路6号
业务联系人:罗鑫 * 赵磊山 *
技术联系人:廖坤 *
监督/投诉电话:(0835)*
四川 (略)
**日
第二部分 比选申请须知
一、比选申请须知
序号 | 事项 | 说明与要求 |
1 | 项目名称 | 弹簧座冲孔模 |
2 | 比选范围和内容 | 弹簧座冲孔模 1副 |
3 | 最高限价 | 10000.00元/无税,超过限价视为无效标 |
4 | 交货期 | **日 |
5 | 付款方式 | 验收合格支付100% |
6 | 比选方式 | 最低价 |
7 | 评选办法 | 技术方案评审合格,采用最低价 |
8 | 合格中选人条件 | |
9 | 比选申请文件 | 1)比选申请文件共5份,其中:商务本2份、技术本2份、电子文件一份,所有参标文件必须盖章。比选申请文件内容包括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并且两部分资料分开单独密封。 2)比选申请文件用A4纸打印,图表中字体用宋体字。 3)比选申请文件密封袋上均应写明项目名称,须在封口处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章。 |
10 | 比选保证金 | 金额:人民币 0元 交款方式:比选保证金为人民币(中选货币):电汇、银行转帐(请注明项目名称及包号)等方式递交,所有递交方式均以到账时间为准。 收款单位:四川 (略) 开 户 行: 银行账号: 交款截止时间:202 年月日 点前(中选保证金的交纳以到账时间为准)。 |
11 | 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方式及时间 | 方式:邮寄或送达。截止时间:2022.09.13下午5:30分必须备注此次参与比选项目名称 |
12 | 比选申请文件 递交地点 | 四川 (略) 风险与审计部 ( (略) 经济开发区滨河东路6号四川 (略) ,潘泽兵*)快递标书请于快递单号上备注本次参与比选项目名称。 |
13 | 答疑 | 请中选人将相关问题发送到邮箱:*@*ian-http://** 或拨打答疑电话:(0835)* 比选人内部监督机构将组织答疑,并以书面形式统一回复。 |
14 | 比选费用 | 参加比选的有关费用由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 |
二、比选申请文件
(一)比选申请文件的组成
l、企业简介、项目介绍等(包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比选申请文件共5份,其中:商务本2份、技术本2份、电子文件一份;比选申请文件内容包括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并且两部分资料分开单独密封。
3、如比选申请人派出参与比选的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比选申请人统一格式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章,被授权人须签字;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资质文件(须加盖公章);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6、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7、主要业绩证明:近期的主要业绩表及图片,业绩表中应写明规格、年份、用户、规模、联系方式等;
8、其他
(二)答疑
比选申请人在收到比选邀请文件后,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比选人规定的时间内以邮件形式发到指定邮箱。比选人将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并统一发给所有中选人。
(三)比选申请文件的修改
1、在比选截止日期前,比选人有可能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比选文件。
2、补充通知将以书面方式在比选截止日2个工作日前通知所有比选申请人。
3、补充通知作为比选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比选申请人起同等约束作用。
4、为使比选申请人在编制比选申请文件时把补充通知内容考虑进去,比选人将延长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补充通知中写明。
(四)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1、比选申请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比选申请文件应装订成册、字迹清晰、整洁干净。
2)比选申请人应将比选申请文件分为正本和副本,比选申请文件内容包括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信封注明标书名称,加盖密封章。
3)在比选申请文件封口处应当盖有清晰可辨认的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印鉴及公章。
4)如果比选申请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有权拒收。
2、比选截止期
1)比选申请人应在比选申请须知中规定的时间(**日前)将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给比选人。
2)超过比选申请截止期送达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有权拒收。
三、比选技术要求
详见弹簧座冲孔模比选技术要求,详情请联系工程技术人员 廖坤 *
第三部分 商务合同
合同编号:
四川 (略)
工装委托制作合同
*方:四川 (略)
*方:
**双方就*方委托*方制作XXXXXX桥壳手工焊接夹具项目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委托制作的内容
*方委托*方制作XXXXXXXXXX项目工装的明细如下:
委托制造工装明细
单位: 元
序号 | 工装名称 | 工装代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含税13%) | 总价(含税13%) | 备注 |
合计 |
本合同包括工装的价款、包装、运输、安装和调试等各项费用,总价为不含税:(¥)
第二条 技术文件
2.1*方应于本合同签署后向*方提供工装制作所需的技术要求(详见《工装技术要求》),并与*方共同确认工装制作所需的零件3D数模或2D图纸(以下与《工装技术要求》统称“工装技术文件”),*方依据此工装技术文件设计、制作并交付工装。
2.2对于涉及到在工艺设计中增加或减少工装数量、更改给定设备或改变物流操 作方式、生产稳定性或操作安全性、超范围使用设备或自动化问题等方面的工装设计变更,应由**双方协商并以书面形式共同确认工装设计变更方案。*方应根据经双方共同书面确认的工装设计变更方案开展后续的工装制作工作。
2.3如发生2.2规定的工装设计变更,**双方应就*方后续工装制作工作的进 程及由此导致制作费用的变化及承担问题通过协商达成一致后并签署书面文件予以确认。
2.3.1由于*方的原因导致工装设计变更,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和损失应由*方承担,*方从本合同中规定的应向*方支付的制作费用中扣除。
2.3.2由于*方的原因导致工装设计变更,*方产生的所有费用和损失应由*方承担,双方签署补充协议。
第三条 支付方式
3.1*方以下述的方式向*方支付:
①?合同首付款:本合同签署,*方通知*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方收到*方发票后15日内向*方支付本合同费用的XX%;
②?预验收付款或到货付款:本合同工装到货或预验收合格,*方通知*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方收到*方发票后15日内向*方支付本合同费用的XX%;
③?质保金付款:在终验收合格6个月后,15日之内*方通知*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方收到*方发票后15日内向*方支付本合同费用的XX%。
3.2 付款金额大于*万银行承兑支付或商业承兑支付。
3.3*方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如下:
名 称:四川 (略)
纳税人识别号:*56Q
地 址、电 话: (略) 经开区滨河东路6号、0835-*
开户行及账号:工行雅安河北街支行、*6527
第四条 工装交付
4.1*方应按照*方要求的交付计划按期完成本合同工装的制作。
4.2本合同工装到货时间为:
4.3本合同工装按技术协议要求提交资料。
4.4*方按照下述第(1)项规定地点交付工装:
(1)工装由*方自用的,交付地点为四川 (略) 名山工厂。
(2)工装由*方协作厂商使用的,交付地点为XXXXXXXXXX。
(3)工装由*方使用的,*方应在完工日期前完成工装的制作并提请*方验
收。
第五条 工装交付前的使用
5.1*方有权自行或指定*方协作厂商或*方使用工装进行试制零部件的制作,*方应予以全力配合。
5.2若工装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损坏,*方应及时报告*方或其协作厂商,并负责将该等工装修复,如该等损坏是由*方或*方协作厂商导致的,相关修复费用由*方承担,由此导致交付延误的,交付日期应由*方根据该等维修行为的合理用时予以相应顺延;若非因*方或*方协作厂商原因导致该等工装损坏的,*方除应自行承担费用将该等工装修复或提供替代品之外,由此导致交付时间延误的,*方应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 包装及运输
6.1本合同工装的包装由*方负责,包装标准应符合有效的国家及行业标准。包装必须满足防磕碰、防锈蚀、防变形要求,保证运输、吊运及存储安全,并满足交付现场的运输、吊运条件。交付完成后,*方放弃一次性包装物的所有权,*方有权对一次性包装物自行处置;*方负责可循环使用包装物的回收、处置等事宜。
6.2*方应自行承担责任及风险将工装运输至本合同规定的交付地点。
第七条 安装调试及现场培训
7.1*方应于工装运送至本合同规定的交付地点后在*方确定的期限内完成对全部工装的安装、调试工作,直至全部工装进入本合同规定的正常工作状态。
7.2*方应负责现场对*方或*方指定的协作厂商的操作人员、维修人员进行免费技术培训,直至该等人员能够掌握工装使用、维修操作为止。
7.3如*方在工装交付后需对工装进行搬迁并需要由*方对其进行安装调试,*方应按照*方的要求对工装进行安装调试,直至其进入本合同规定的正常工作状态,相关费用由双方另行约定。
第八条 验收
8.1**双方应按照本合同工装技术协议相关规定进行验收。验收工作由*方负责组织进行,*方应给予配合。
8.2*方经验收发现*方交付的工装质量不符合本合同技术协议的,由*方根据*方每次实际交付的工装质量选择适用以下解决方法,并书面通知*方:
(1)本合同工装让步接收,视为工装通过验收,但应由双方根据*方交付的工装质量及*方因此所遭受的实际损失协商减少*方应向*方支付的制作费用。
(2)本合同工装验收不合格,由*方负责对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工装进行免费维修或更换,直至其达到本合同约定的正常工作状态,对于经*方维修、更换等处理仍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正常工作状态的工装或工装零件,或无法维修或更换的工装或工装零件,*方可按其认可的条件、方式自行采购,*方除应承担*方按前述规定自行采购工装或工装零件的全部相关费用之外,应另向*方支付本合同总额(含税)20%的违约金,*方有权从其根据本合同应付而未付的制作费用中直接扣除。
第九条 质量保证
9.1工装的质量保证期为自工装经*方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至工装使用后6月, 在质量保证期内*方应保证该工装生产的零部件批量生产及备件需求。
9.2工装由*方或*方协作厂商使用的,在质量保证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在收到*方或*方的协作厂商向其发出的工装质量问题通知后,能以通讯方式解决的,*方应于24小时之内给予有效答复;不能以通讯方式解决的,*方人员应在48小时之内到达现场并负责免费维修(维修所需零部件均由*方免费提供),不能维修的,*方应负责免费更换。更换的工装或其零部件的质量保证期应于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
9.3工装由*方使用的,在质量保证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方应及时免费维修或更换。*方应将该等维修、更换情况及时书面通知*方。更换的工装或其零部件的质量保证期应于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
第十条 知识产权
10.1*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形成的技术成果、技术资料等的所有权及知识产权均归属于*方。
10.2*方应保证工装的设计开发、技术成果、生产工艺及工装不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如因*方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给*方及/或*方指定的协作厂商造成任何损失的,*方应予以全额赔偿,确保*方及/或*方指定的协作厂商不因此而承担任何责任及/或损失。
10.3*方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向*方提供的技术要求、设计变更书面通知等技术资料(以下简称“技术资料”)的所有权及相关知识产权不因本合同的签订及履行而转移至*方,未经*方事先书面同意,*方不得对技术资料作出任何更改,不得将技术资料用于履行本合同之外的用途,包括但不限于使用技术资料制造工装向除*方及*方指定的协作厂商之外的其他方供应。
10.4本合同因任何原因终止后,*方应在 7 日内将技术资料及所有载有技术资料的载体交还给*方或按照*方届时指定的方式进行删除、销毁,并且不得保存任何形式的副本。
第十一条 保密
11.1*方对因签署、履行本合同而获知的*方的生产经营及/或技术信息等专有信息,本合同项下工装设计、制作所涉及的相关内容、信息、数据、文档、 技术路线方法,工装设计文件及本合同内容等(以下简称“保密信息”),无论*方是否已就其采取保密措施,均应承担严格保密义务。非经*方事先书面同意或法律强制性要求,*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披露或转让该等保密信息,或以任何目的使用该等保密信息。
11.2*方应保证仅基于实现本合同目的的合理需求,将保密信息披露给真实需要了解保密信息的*方人员及/或经*方同意的转包方、分包方(以下简称“保密义务人”)。*方应基于本合同与该等保密义务人另行签署保密协议,告知本合同的保密要求。该等保密义务人应对保密信息与*方承担同等的严格保密义务,且于本合同有效期内仅出于实现本合同目的而使用保密信息。*方应就起因于或产生于该保密义务人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而对本第十二条的任何违反向*方承担责任。
11.3无论本合同变更、解除或终止,本第十二条将持续有效,直至该等保密信息被合理公开。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方未经*方事先书面同意,将其于本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方应赔偿因此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12.2*方明确表示不能按照本合同要求交付全部工装的,*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方应赔偿因此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12.3*方逾期交付工装的,*方有权对*方进行单方面考核,每超期一天按照本合同金额的0.5%进行考核,若超期10天未完视为不能正常交付,*方按本合同总价值的20%交纳违约金。由此影响*方生产经营的,*方还应当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12.4*方所交产品与技术要求不符,如果*方同意使用,办理正常手续;如果*方不能使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方修理或更换超过7天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质量技术条件的,按不能交货处理,*方按本合同总价值的20%交纳违约金。由此影响*方生产经营的,*方还应当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12.5*方违反其他责任义务的,应赔偿因此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方出具考核通知单。
12.6*方违反前述责任义务且在收到*方要求其纠正的通知后未在*方规定的期限内纠正的,*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方出具考核通知单。
12.7如果*方在接到*方考核通知单的30日后,没有答复上述的考核通知,将视为*方接受考核。如*方未在接受*方索赔通知单后的30日内或*方同意的时间按上述的任何方法进行理赔,*方可从其根据本合同及其他合同应付而未付的款项中直接扣除。
第十三条 工装所有权
13.1本合同工装,其资产所有权为*方拥有。
13.2未经*方书面同意,*方不得使用该工装为其他任何第三方制造零件。
13.3未经*方书面同意,*方也不得将该工装移至他处。
13.4*方违反13.2及13.3条款规定,*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方须向*方支付本合同总价的4倍违约金,*方保留继续追究*方由此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的权利。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14.1因不可抗力导致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各项有关义务时,该方不承担违约责任。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3日内将情况告知对方,并于不可抗力结束后30日内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在不可抗力的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该方应当继续履行本合同。不可抗力包括严重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等任何一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可克服的事件。
第十五条 争议解决
15.1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方所 (略) 仲裁。
第十六条 其他责任
16.1*方将全部或部分工装的设计、制作工作委托或分包给第三方承担的,*方应对该等第三方的资质和业绩进行核定,*方应对该等第三方承担设计、制作的工装质量向*方负责。
16.2如涉及工装的制件、调试板料等的提供、使用、返还等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并另行签署协议就相关条款予以确认。
16.3工装安装、调试、维修所需工具应由*方自备。
16.4*方以承兑或银行转账的形式向*方支付本合同项下的款项,*方应将其开户银行行号、账号提供给*方。 (略) 名称、开户银行行号、账号等重要信息发生变更,*方须向*方提交书面变更说明,待*方确认后方能开具发票。
16.5*方根据本合同相关条款向*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损失赔偿责任不应被视为对其继续履行其于本合同项下的任何责任或义务的免除。
16.6*方对于追究*方于本合同项下任何违约责任的自动弃权或重复性弃权不应被视为其对追究*方之后于本合同项下的任何违约责任(无论*方的该等违约行为是否针对本合同项下同一条款或其他条款)的弃权。
第十七条 合同效力
17.1本合同系**双方就本合同主题事项达成的完整且唯一的协议,取代**双方在本合同签订前就本合同主题事项达成的所有交涉、协议或约定。
17.2如果本合同中有一项条款无效或无法执行,不影响本合同的其他条款的有效性。
17.3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7.4**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通过签署补充协议或变更协议的形式对本合同内容作出补充或变更。
17.5本合同经**双方有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后生效。
17.6本合同一式三份,*方执二份,*方执一份,各文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方 | * 方 | |||||
单位名称 | 四川 (略) | 单位名称 | ||||
单位地址 | (略) 雅安经济开发区滨河东路6号 | 单位地址 | ||||
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 |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 |||||
电话: | 电话:传真: | |||||
手机: | 手机: | |||||
开户银行 | 工行雅安河北街支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231 9614 1090 2210 1685 | 账号 | ||||
税号 | 91511 80021 09006 56Q | 税号 | ||||
邮政编码 | * | 邮政编码 |
第四部分 廉政协议
廉洁共建协议书
*方:四川 (略)
*方:
为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规范双方单位及业务人员廉洁从业行为,实现诚信合规经营,践行公平公正,推进共享共赢,防止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廉洁共建协议:
第一条 **双方共同义务
(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廉洁从业的有关规定;
(二)严格遵守诚实信用原则,遵守 (略) 场规则,不营私舞弊,共同营造公平公正的商务交易环境;
(三)严格廉洁从业要求,加强员工的管理和廉洁从业教育,自觉抵制不廉洁行为。
第二条 *方义务
*方有义务督促并监督自己的员工做到:
(一)不索要或接受*方提供的回扣、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电子红包等;
(二)不在*方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或接受其它变相资助;
(三)不在*方或*方的关联单位入股或变相入股分红和兼职取酬;
(四)不得参加*方安排的旅游、高档宴请、高消费娱乐及打牌等活动;
(五)不得向*方单位及人员借款;
(六)不利用职权通过*方为个人及其配偶、子女和特定关系人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对*方举报反映的问题,*方要进行认真调查,严肃处理,并及时给予回复。*方确保对*方举报行为不进行打击报复。
*方举报受理部门:四川 (略) 纪检部,地址: (略) 经开区滨河东路6号,邮编:*,电子邮箱:*@*63.com, 举报电话:(0835)*、*。
第三条 *方义务
(一)不得向*方人员提供回扣、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提货卡(券)、电子红包等;
(二)不得为*方人员报销应由其个人支付的费用,包括日常业务活动中发生的交通费和住宿费;
(三)不得为*方人员安排旅游、高档宴请、高消费娱乐等活动;
(四)不得通过打牌等带彩娱乐活动,变相贿赂*方人员;
(五)不得为*方人员在*方投资入股提供方便;
(六)不得安排*方人员在*方兼职取酬;
(七)不得为*方人员及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提供方便;
(八)不得利用非法手段向*方人员打探有关商业秘密;
(九)对*方人员在业务交往中出现的不廉洁行为及违纪违法问题,应及时向*方监督部门举报,并积极配合*方调查取证工作。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方人员违反本协议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方违反本协议的,*方有权根据情况做出如下处理(单处或并处):
1.*方有权向*方收取违纪违规金额5至10倍的违约金,且*方通过违纪违规方式获得的不正当得益应全部退还*方。
2.取消*方在*方的新增业务(新增业务量及新的业务种类)资格。
3.情节严重者,立即终止与*方的合同履行,并将*方列入黑名单,取消*方供应商资格。
4.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五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双方印章后生效。
*方:四川 (略) *方:
(盖章) (盖章)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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