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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 (略) 及省州关于粮食安全和耕地保护“非粮化”的部署,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切实扛起粮食安全重大政治责任,持续巩固提升粮食安全保障水平,大力实施大豆产能提升工程,结合《2022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示范推广实施方案》(川农函〔2022〕 (略) )要求, (略) (略) 门研究起草了《西昌市粮经复合(大豆)种植扶持政策(试行)》(征求意见稿), (略) 会公开征求意见,以便进一步研究、修改。您可在2022年6月6日之前将自己的意见或建议以书面或邮件方式提交。感谢支持!
通信地址:西昌 (略) (略)
联 系 人:吴秋虞
邮 编: ***
电 话:0834- ***
电子邮箱:njzh2952@ ***
附件:西昌市粮经复合(大豆)种植扶持政策(试行)(征求意见稿)
西昌 (略)
2022年5月5日
附件
西昌市粮经复合(大豆)种植扶持政策(试行)(征求意见稿)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 (略) 及省州关于粮食安全和耕地保护“非粮化”的部署,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切实扛起粮食安全重大政治责任,持续巩固提升粮食安全保障水平,大力实施大豆产能提升工程,结合我市农业实际,制定以下政策。
一、适用范围
凡是在西昌市境内从事大豆种植的农户、家庭农场、 (略) 、农业企业,均适用于本政策。
二、具体政策
(一)生产者补助
在我市范围内采取净作大豆5亩及以上的,给予400元/亩的补助,省州有相关政策规定的从其规定;采取大豆(葡萄、樱桃、石榴、花椒)间套作复合种植,且大豆种植面积超过50%的,给予600元/亩的补助。
所种植的大豆应加强田间管理,确保长势良好、努力实现丰产丰收。如因管理不善造成有种无收的不予补贴(不可抗拒因素除外)。
(二)土地租金补助
为鼓励大豆种植规模化发展,凡在我市范围内集中连片流转土地净作大豆30亩(含30亩)以上的种植大户、家庭农场、 (略) 、农业企业,每亩给予土地流转费用100元补助,以实际种植的面积计算,附属设施建设、 (略) 分不予补助。
(三)设施装备补助
对从事大豆生产的农户、家庭农场、 (略) 、企业购置用于大豆种植的机械设备的购置费用进行购机补贴。实行先购后补,对纳入国家购机补贴政策范围的,按照国家购机补贴政策规定给予补贴;对未纳入国家购机补贴的机械,按购置费用的40%给予补助。
三、其他
(一)资金来源:1、上级专项补助资金(还未下达);2、乡村振兴衔接资金。
(二)大豆种植者在涉及本政策中的几个优惠政策的,可重复享受补贴。
(三)对弄虚作假、骗取补助的,一经发现,取消一切扶持政策,对已经发放的资金,全额追回。
(四)本政策自发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两年。
(五)本政策由西昌 (略) 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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