恭喜您已获得周年庆活动优惠资格!
您的专属客服经理即将联系您
请保持通话畅通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略) 市 (略) 区万春镇人民政府按照《 * 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 * 〕 * 号)的规定于 * 日组织专家对 “ (略) 市 (略) 区万春镇 “报恩家园”、“春江里”、“ (略) 上郡”、“古镇馨苑”、“花乡民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预算: *** . * 元(“报恩家园”采购预算: *** 元;“春江里”采购预算: *** . * 元;“ (略) 上郡”采购预算: *** . * 元;“古镇馨苑”采购预算: *** 元;“花乡民居”采购预算: *** 元。)进行了需求论证,采购人已根据 (略) 了修改。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将异议情况反馈至采购人。
采购单位联系人:谢老师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地址: (略) 市 (略) 区春 (略) 路 * 号
论证内容详见附件。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相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