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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略) 拟采购 (略) 新建幼儿园电教设备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372万元。根据《 (略) 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采购人于 * 日组织专家对采购项目 (略) 了论证,采购人已根据 (略) 了修改。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将异议情况反馈至采 (略) 门。
采购单位地址: (略) 区瑞联路151号
邮编: ***
采购单位联系人:唐老师
联系电话: ***
2017年 7月 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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